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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大败家与小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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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宫内,立政殿内。

长孙身穿一席简单的蓝色衣裙,盘起的发髻上插着一根凤簪,但无论从任何角度看去,浑身都散发着雍容华贵的气息。

此刻长孙坐在一个摇篮的边上,手中拿着一根绣花针,不时在头发上蹭一下,专心绣着手中的一件五毒褂子。

“哇哇哇~”

摇篮中传来一声婴儿啼哭声,长孙腾出一只手,挥退了想要上前的侍女,轻轻晃动起了摇篮。

摇篮中肥胖的婴儿,仿佛是感受到了母亲的气息,咂吧了两下嘴巴,又沉沉睡了过去。

“母后,母后!”

殿外传来一道清脆的呼喊声,人未至,声已到。

“哇哇哇!”

摇篮中的婴儿被喊声惊醒,长孙无奈的丢下手中的绣盘和针,抱起摇篮中的婴儿,看向殿门。

一身明黄色襦裙的长乐,开心的跑了进来,长孙眉头轻皱,摇晃着怀中的婴儿,轻声训斥道。

“没规矩,像什么样子!谁家公主这样走路?还大喊大叫,稚奴刚刚睡着,就被你吵醒了。”

长乐也不在意,嘿嘿笑着依偎到长孙身边,伸出手指逗弄长孙怀中的婴儿。

“母后,稚奴好胖啊,他以后会不会长成四哥那样?”

长孙嗔怪的看了长乐一眼。

“你小时候也这样,长大了就好了,青雀......性格惫懒了些。”

“我不信,女儿这么漂亮,小时候肯定也漂亮!”

长孙轻笑道:“今天去查账如何?看你这么开心,酒楼收益应该还行吧?”

长乐点了点头,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笑着伸出五根手指说道。

“母后您都抽调宫中御厨了,酒楼生意肯定不能差了,这个月酒楼盈利足足五百贯!”

长孙满意的点了点头。

“不过父皇今天白龙鱼服出宫了,被我撞见了。”

长乐捏了一块桌子上的点心含在嘴中,含糊不清的说道,她今天中午光顾着帮张初禾夹菜了,后来又被吃蝗虫给恶心到了,几乎没怎么吃。

长孙把重新安静下来的李治放回摇篮,亲自给女儿倒了一杯水。

“你父皇昨天被魏征气到了,昨晚还跟我抱怨呢,恐怕是今天下朝后出去放松去了。”

长乐端起茶水一口饮尽,嫩白小手轻抚胸口,等到咽下去后才开口。

“母后真是料事如神,父皇是跟着程伯伯,尉迟伯伯一起出去的。”

“对了,母后,父皇今天花了五百贯钱,买了一个黑筒筒,不知道什么东西。”

长孙虽然疑惑,什么东西居然能让二郎花这么多钱购买,但想来应该是有大用,否则二郎也不是喜欢珍惜宝物的性子,怎会如此奢靡。

长乐忽然不好意思的嘿嘿一笑,长孙柳眉一竖,瞪着自己女儿。

“你不会也花钱买东西了吧?”

“没有,没有,女儿没花钱,不过也得了一件宝物,这就给母后看看。”

长乐说着便摊开手心,那颗得来的琉璃珠便在她手心转动,长孙的目光顿时也被吸引了过来。

女人天生就喜欢美丽的事物,不管是哪个朝代,什么身份都避免不了。

长孙从女儿手中拿过珠子,放在手中观看,确实称得上稀世珍宝,片刻后无奈的叹道。

“确实好看,说吧,花了多少钱,一百贯以内母后就不骂你了。”

长乐抱住长孙的手臂,撒娇道。

“母后,这真的不是女儿买的,我今天去酒楼,刚刚到酒楼门口,就被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拦住了。

小姑娘夸我长的漂亮,还说我像她的娘亲,环儿训斥了对方,那小姑娘脾气还挺厉害,看着想打人。

我就哄了哄那小姑娘,那小姑娘兄妹两人在酒楼门口摆摊,说为了表达歉意,要送我一样东西当礼物。

本来小姑娘要送我一把刀的,结果我看到了这颗珠子,我看到时候这上面还有泥土呢!”

长孙翻了个好看的白眼。

“然后你就买下来了?”

长乐摇头。

“没,我想也不能白拿人家东西,就把手上的玉镯给了那小姑娘,换的。”

长孙伸出修长的手指,在笑嘻嘻的长乐眉心轻轻点了两下,嗔怪道。

“傻丫头,你那镯子放到外边,光是材料都要百贯,这琉璃珠子虽然漂亮,但是太小了,算起来你还是亏的。

你父皇是个大败家的,你也是个小败家的!”

长乐也不在意,忽然拍了拍脑门。

“母后,那小女孩还是天生神力,程伯伯开玩笑想要一百文买对方的那把短刀,结果对方说程伯伯长的像一个坏蛋,不卖给他。

小姑娘说一百文卖给尉迟伯伯,不过尉迟伯伯给了小姑娘一百贯。

程伯伯不服气,那小女孩跟程伯伯打赌,比比谁的力气大,程伯伯赢了,小女孩就把刀卖给程伯伯,输了就给小姑娘二百贯钱!

母后,您猜结果如何?”

长乐露出一副调皮的样子,看着长孙。

长孙笑了笑,这傻丫头都这么说了,那肯定是小姑娘赢了,不过长孙也愿意配合一下自己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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