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分门别类
刘满只是冷漠地瞥了一眼,便扛起猎枪,径自下山。
作恶多端,又不知悔改,是死是活,就让他们听天由命吧。
回到家时,天色已经擦黑。
院子里静悄悄的,推开门,屋里也是空无一人。
刘满一愣,随即想起来,这个时间点,孙巧云应该是带着宝儿去村头的小河边洗衣服了。村里就那一口井,用水紧张,洗涮大多都去河边。
正好!
刘满心中一动,立刻关好院门,快步走进柴房。
他意念一动,将那头巨大的野猪从空间里取了出来,瞬间塞满了半个柴房。
他不敢耽搁,趁着四下无人,用最快的速度将整头猪开膛破肚,分割处理。猪头、猪蹄、下水、排骨、五花肉……分门别类,手法娴熟得像个操刀半辈子的老师傅。
这三百多斤的野猪,处理起来是个大工程。他将大部分肉块和内脏都重新收回系统空间保鲜,只留下一扇最好的后腿,用麻绳捆了。又将柴房里的血迹用积雪和草木灰仔细掩盖好,确保看不出任何痕迹。
做完这一切,他才长长舒了口气。
扛起那只分量十足的猪后腿,刘满没有丝毫停留,径直锁上院门,朝着村西头林栓的家,大步走去。
夜幕低垂,寒星点点。
林栓家那座孤零零的石头院子里,只亮着一盏昏黄的油灯,光影摇曳,更显清冷。
“砰砰砰。”
刘满沉稳有力的敲门声,打破了这份寂静。
“谁啊?大晚上的,还让不让人安生了!”屋里传来林栓那苍老而不耐烦的声音。
“林大爷,是我,刘满。”
屋里的声音顿了一下,随即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木门“吱呀”一声被拉开。
林栓披着件破旧的羊皮袄,眯着浑浊的老眼打量着门外的刘满,当他的目光落到刘满肩上扛着的那只硕大无比、还淌着新鲜血水的猪后腿时,那双总是古井无波的眼睛里,猛地爆出一团精光!
“这……这是……野猪后丘?”林栓的声音都有些变了调,他一步跨出门槛,凑上前,伸出枯树皮般的手,在那紧实的皮肉上摸了摸,又凑到鼻子前闻了闻那股子浓郁的野腥味,脸上的震惊再也掩饰不住。
“好家伙!看这分量,看这膘头,这得是头三百斤往上的成年公猪王啊!你小子……你小子今天就扛着那杆老枪,干了这么个大家伙?!”
饶是林栓这辈子在山里见过无数大风大浪,此刻也被刘满这战绩给惊得心头狂跳。
单人,单枪,一天之内,猎杀一头猪王?
这已经不是本事了,这是天赋!是天生吃这碗饭的料!
猪后腿砸在石桌上,嘭的一声闷响。
“运气好,碰上了。”
“想着林大爷您和婶子也好久没尝荤腥,特地送来尝尝鲜。”
林栓看着那条比自己大腿还粗的猪后腿,半晌没吭声。
他重新审视着眼前的刘满,眼神复杂到了极点。
良久,他长叹一口气,重重拍在刘满的肩上。
“好小子……”
“我这杆老枪,是真没跟错人。”
“它找了个比我强太多的主家!”
他一生好强,自诩枫林村第一猎手。
可他知道,自己这辈子,也绝不可能单枪匹马干翻一头野猪王。
不服老,不行了。
进屋,倒了碗滚烫的热水。
林栓吧嗒了一口旱烟,神情无比严肃。
“小子,你听我说。”
“有这身本事,是好事,也是祸事。”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往后打了好东西,都得藏着掖着,财不露白,懂吗!”
他压低了声音,语气凝重。
“最近这山里,不太平。”
“总有陌生面孔在山外围转悠,不像是咱们这的人。”
“这林子里,怕是引了外头的狼过来。”
“你本事再大,也得防着暗箭!”
刘满心中一凛。
刀疤岑。
野山参。
他郑重点头:“林大爷,小子记下了。”
这份提点,千金难换。
……
回到家,刚推开院门。
孙巧云和宝儿正围着案板,一大一小,都看呆了。
案板上,是十几斤肥瘦相间的野猪肉。
“爹!”
宝儿看见刘满,献宝似的指着猪肉,奶声奶气地喊:“肉!好大的肉!”
孙巧云回过神,眼神里全是不可思议。
“这……也是你打的?”
昨天是狼和豹子,今天是猪?
刘满点点头,拿起菜刀,手起刀落,又切下一大半。
“家里留点就行,剩下的我再去趟镇上,换钱粮。”
趁着夜色再进镇子。
几十斤上好的野猪肉,换回来一大笔钱和粮票。
他又从供销社后库,用两块钱和一把肉票,弄来两件崭新的棉袄。
一件小花棉袄,给宝儿。
一件藏蓝色棉袄,给孙巧云。
里面的棉花,又暖又松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