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 章 我现在不喝敌敌畏了
虽然方青鹤不如陆北霆高大英俊,但他有钱呀,再加上两人已经发生关系了。
自然而然的就结了婚。
婚后方青鹤的生意越做越大,她也退伍过起了富太太的生活,一年后还生了对龙凤胎。
在外人看来,苏筱然长的漂亮能歌善舞,又嫁了那么有钱的老公还儿女双全,家里还有保姆伺候,那个年代雇得起保姆那绝对是人上人的生活,达到了人生的巅峰。
但她心里的苦谁知道,婚后没多久方青鹤对她的新鲜劲就过去了,不仅出入风月场所还在外面养了女人,还堂而皇之的带回家。
苏筱然只要敢说一个不字,就会迎来一阵拳脚相加。
方青鹤无数次薅着他头发羞辱,
“你以为你多有骨气呢,还不是因为一块手表一支口红就跟我睡了,不愿意过就立马给我滚。”
苏筱然舍不得这衣食无忧有人伺候的生活。
只能表演着夫妻和谐、生活幸福的戏码。
后来她听说陆北霆成了最年轻的军长,后悔不已。
好在老天爷给她一次重生的机会,重生在认识方青鹤不久,还没把自己给她的时候。
这次说什么也不能走错路了。
她不要嫁方青鹤了,要想尽一切办法嫁给陆北霆,做比富太太还要风光无限的军长太太,成为真正幸福闪闪发光的大女主。
只是重生回来后的情况,怎么和上辈子不一样呢。
上辈子这个时间,陆北霆回家探亲,是离了婚一个人回来的。
可这辈子怎么还把这个女人带回来了呢。
带回来就带回来吧,重活一世,她一个文工团的台柱子,就不信还斗不过一个动不动只会喝敌敌畏的乡下女人了。
反正这辈子,陆北霆是她的,谁也抢不走。
……
第二天一早,陆北霆就去训练了。
林夏被外面的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吵醒的,没有钟表也不知道几点了。
反正太阳已经老高了,根据太阳的位置,估摸着至少也得九点多了。
起床后迎着太阳出了个懒身,活动了下脖子肩膀,心情美美哒。
洗漱好,习惯性的喝了杯温水,看到堂屋的桌子上有个字条。
四个苍劲有力,内容简单的字:饭在锅里。
这个男人还挺细心的嘛。
她来到厨房,看到炉子上的铝锅冒着热气,打开盖子看了下,
篦子上有一饭盒粥,一个包子,一个鸡蛋。
林夏也不客气了,把粥给喝完了,包子吃不下,只吃了个鸡蛋。
心想有情后补,等哪天陆北霆再婚了,绝对给他封个大红包,做个最有风度的前妻。
所以现在要好好搞钱。
吃完早餐换上陆北霆给他买的裙子,去衣柜的镜子前照了一下。
高高的马尾辫好像不太合适这个年代的审美,既然是去找工作,就给给人家留个好印象,
她把头发披散下来,得换一个适合这个年代的发型。
临来之前,她给陆念念做了好多发带和发圈,自己也带来了几个,从里面挑出来一根长的天蓝色带白点的发带。
原主的头发又黑又亮,她晃了晃头,让发丝自然垂下,然后把头发都撩到后面去,把发带当发箍一样放头发上,别到耳朵后面。
再把后面的头发分成三股,白皙灵巧的手指在发丝间上下翻动,把发带编进辫子里,不一会儿一个好看微微蓬松的辫子就好了。
因为是倾斜着编的,编好后辫子很自然的垂在胸前的位置,
蓝色的发带穿梭在辫子里,淡雅又好看。
她拿了些钱和布票放在帆布包里,锁上门匆匆往前走。
没走几步,就听到路边几个扯闲篇的妇女嘀嘀咕咕,
“你们听说了,陆营长的媳妇来随军了,昨天来的。”
“陆营长不是回去离婚的吗,怎么又把她带来了,这怎么想的呀?”
“还用问,肯定是她不愿意离,又要喝敌敌畏,陆营长没办法了呗。”
“陆营长那么好一个人,娶了个这样的婆娘,不给钱就要喝敌敌畏,你说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就是,也不知道陆营长当初怎么就瞎了眼娶了她呢。”
林夏听了一耳朵,原主的光辉事迹已经传到每家每户了,估计原主来闹的时候,大家都去围着看了吧。
“她来了,她来了,快别说了。”一个眼尖的家属看到林夏走过来,提醒道。
几人都不再做声,有的嗑瓜子,有的低头纳鞋底。
不是怕她,而是怕她拿着敌敌畏去家里闹,万一出了人命,她们担不起。
林夏叹了口气,就原主那个所作所为,也不怪人家在背后嚼舌根。
换位思考,她要是邻居中的一员,也会看不惯替陆北霆抱不平的。
林夏没想和她们计较,走过她们身边的时候只和和气气的说了句,
“没事,你们聊你们的,我现在不喝敌敌畏了。”
说完就走了。
几个家属面面相觑。
这是几个意思?
不喝敌敌畏了?改喝其它农药了,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