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集
宪法》,内阁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必须是文职人员。
2001年1月,日本政府行政机关进行大规模的重组,将原有的22个省及省级机构的数目削减了近一半。除了2001年新设立的内阁府外,还包括13个省(截至2019年),包括2007年1月由日本防卫厅升格的防卫省、以及复兴厅(2012年成立)。 2019年截止,各省由首相任命的国务大臣负责。每名大臣配置1至3名副大臣和政务官进行协助。这些官员通常为国会议员。
主要机关有金融厅、消费者厅、宫内厅、警察厅-国家公安委员会、公正取引委员会、总务省、法务省、外务省、财务省、文部科学省、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环境省、防卫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