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死人睁眼
夜幕降临。
荒山野岭,人迹罕见。
一轮明月高悬,晒下洁白月华,照亮漆黑大地。
“嗷呜~”
一条野狗,仰天嚎啕。
山头一座新坟,纸钱随风飘扬。
墓碑前的三炷香,不知何时熄灭,恰巧两短一长。
这里正是“方少爷”的“新家”,豪华独栋私人别墅。
“应该过去很久了吧,我怎么还没死?”
方义静躺棺材,动弹不得,想要离开,基本无望,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胡思乱想。
为了保持镇定,不让自己发疯,同时节省空气,希望能活久点,竟然开始数数。
从白天到晚上,不数不知道,一数吓一跳,足足有十个小时。
一分钟等于60秒,一小时等于60分钟乘以60秒等于3600秒,十小时乘以3600秒等于36000秒。
整整36000秒,到底得有多无聊,还是神经错乱,才会坚持数了这么久。
“不应该啊,是我数错了?”
按照棺材的大小,人的身体比例,以及里面的空气含量,和呼出的二氧化碳,还有杂七杂八的因素,氧气顶多够吸几个小时的量。
足足十个小时,而不是十分钟,这是在开什么国际玩笑?
“不对,我好像忽略了一个问题。”
方义从被活埋,到现在为止,竟然没有一点气闷的感觉。
而且精神饱满,毫无疲惫,甚至滴水未沾,颗粒未进。
肚子不饿,就是口渴。
不是想喝水,而是那种……应该怎么形容呢?
就是……想喝鲜血,滚烫的鲜血,最好是活人的鲜血。
“我为什么想喝血?”
方义心中一惊,双眼猛地睁开,映入眼帘的却是漆黑一片。
估计是在棺材里面,黯淡无光,看不见东西,也实属正常的吧?
驱散那股邪恶念头,他可不是美食家汉尼拔,对同类的血肉,完全没有兴趣。
就在这时,方义感觉到身体有反应了,是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掌控权。
兴奋之余,习惯性想抬手摸一摸脸,发现手肘关节十分僵硬,像是打了石膏,完全无法弯曲,无奈只能放弃。
现在身体能动了,却又不算完全能动,又僵又硬,就像僵尸一样。
“僵尸!”
“吼~”
方义脑海里,突然蹦出这个词,下意识开口说话。
本该高兴才对,但他却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
没有人声,取而代之的是如破锉刀摩擦般,发出嘶哑的吼叫。
隐约能感觉到,嘴里上下两颌,如雨后春笋般凸长的獠牙。
方义瞳孔一缩,现在的他,感觉怎么也不像是人!!!
惊恐、茫然、错愕,无数念头,交织纵横。
早该想到这个结果,正常人被活埋,可撑不了十几小时。
他不是没有想过,而是不愿想,也不敢想,自欺欺人罢了。
僵尸是什么?
僵尸,顾名思义,就是一具僵硬的死人尸体,在特定情况下,占据天时地利人和,便有可能会尸变成僵。
僵尸,集天地怨秽之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摒弃在众生六道之外,浪荡无依,流离失所,在人世间以怨为力,以血为生,用众生鲜血宣泄无尽的孤寂。
这也就解释了,为何会有嗜血冲动,僵尸本能而已。
僵尸天生神憎鬼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更是正道有志之士,升级刷声望的手段之一。
没有最惨,只有更惨,说的就是僵尸。
当真天杀的狗作者,开局不做人,别让逮到机会跳出限制,否则饮其血,烹其肉,以解心头之恨。
“所以说,一切都不是梦,我真的已经死了,既然已经死了,为什么又活了?那我现在又是什么?僵尸吗?”
方义结合种种原因,此时心乱如麻,不知所措,脑子仿佛受到暴击,陷入宕机状态。
狭小密封的空间,暗无天日,鸦雀无声。
不知过了多久。
方义的cpu重新开机运转,他也认清了现实,万般不愿意,那又如何,根本无法改变结果。
或者……
再死一次,试试能否重生?
不敢尝试,怕试试就逝世!
就算想死,似乎也办不到。
好死不如赖活着,蝼蚁尚且苟活。
况且僵尸不老不死不灭,长生种一枚,多少人羡慕来着。
方义的求生欲望剧增,但现在有个极其严峻的问题摆在眼前。
该如何脱困?
要知道,僵尸是不会死,更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