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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首富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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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哥谭长住过一段时间。

毕竟即使再危险这里也是哥谭而不是加拉加斯,总不会有人当街打枪绑架玩炸弹。

不过这次和原来只是被养父打包送来哥谭“体验父爱”不一样,这次是我自己选择申请哥谭大学,并在上大学前连高中都一并转过来到哥谭生活的。

原因十分的悲伤,总结一下就是我被我深爱了十多年的英雄——超人给伤害了,所以只好另起炉灶改投夜翼。

其实也不是那么准确,就像是我说的,我几乎在报社长大,这件事和我喜欢传媒行业或者我励志要做记者没有一丁点关系,而且我唯一的职业渴望是做富婆。

于是我天天跑报社的主要原因就是,我想黏着我的小养父。

主要是自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对养父有着深厚的感情。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几乎无条件的溺爱着我。

但由于我们当时确实没有什么发展余地,所以即使他只是个十几岁就当爹的小少男,但这份孺慕还是微妙的转移到了和我父亲长的很像甚至连性格都有些微妙相似的超人身上。

于是我就成了超人的后援会成员。

然而做超人的粉丝要求实在是严苛的难以置信,例如由于超人为了能够及时救助需要帮助的人,因此会全世界听取着是否有人叫他的名字。

这对于喜欢对着偶像发癫的粉丝来说就很社死。

于是为了避免这一点,我们只好给他取代号,而为了让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特殊的代号,所以粉丝后援会决定用随即roll代号的方式做选择。

……而我roll到的代号是不穿衣服的杰克。

我确信这个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同时兼顾PG18和清心寡欲的代号。

所以,可以说我是被代号治好的恋爱脑。

与此同时,当某天在一个正常的时机里我和养父意外聊到了这件事上时,我那自由派但又稍微有点守旧的养父很认真的告诉我我对超人的喜欢只是一种移情现象。

然后是一大堆的术语,总而言之就是告诉我追超人没希望的。

实话实说,其实我那时候原本是没开窍的,结果养父一通猛拳给我打通了脑洞。

我一拍大腿反应过来,对呀,直接追养父追到手的几率可比追超人追到手的几率大多了不是。

于是我当即理解了一切看透了红尘,毅然决然的抛弃了和我一起兢兢业业追超人的好同伴们和不穿衣服的杰克,转头选择了一条不用努力的路。

也是在找一个追小养父的正当身份时我才回想起来我原来是个韦恩家族的人。

而非常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的价值观就是:「只要能做富婆,没有哪个小鲜肉是吊不来的。」于是我因此踩上养父给的台阶顺理成章的回了哥谭。

养父曾经对我说过,我们人生中下的所有足以改变人生的决定都是在年少轻狂加不明所以时做出的。巧了,也就是我现在这种情况下。

于是一个玩笑话的功夫,我改了姓改了身份改了背景就被送到了哥谭成为了韦恩家的韦恩小姐。

然而在成为韦恩小姐后我发现了一件更重要的事情。

就是这世界上的帅男人真的很多。

我的移情现象在短短一周内迅速变成了对超英群体的博爱。

不过我也得给小养父的台阶一点面子,所以超人我是不能继续追了,说实话我也有点腻了。

但也不能抛了超人后转头改投蝙蝠侠,毕竟也需要给超人一点面子,虽然他现在不一定认识我但当我做了韦恩家族孩子的时候他就一定认识了。

所以我只好从年轻一辈的超英当中开始挑,勉强符合我审美的也就是夜翼,超级小子和海风暴,勉强能再加上个闪电侠。

鉴于一次性养四条鱼不太现实,于是我不得不在这四个人里面再一个个筛选可能性。

譬如,亚特兰蒂斯太远,所以海风暴不行。或者,中心城虽然不远,但闪电侠不好抓也不好找所以也不行。以及,超级小子倒是没问题,但问题出在这个类型的我有点腻了,也不能光可着氪星这一棵树上薅,偶尔也要换换口味,所以最终这个幸运儿就定成了夜翼。

夜翼身在布鲁德海文,距离哥谭也就一小时车程,追是挺好追的,他每夜基本都在布鲁德海文夜巡,找也是挺好找的,唯一的问题就是活不太好活。

治安监察指数24的哥谭和治安监察指数31布鲁德海文应该拿什么拯救一个不知死活大晚上在街上找人的我。

不过幸运的是,我名义上的大哥是个布鲁德海文的警员。

而现实向来喜欢在为你打开一扇门后让你发现那是个老鼠洞。

于是不幸的是,我和他的关系真的非常一般,一般到同班同学都没有我们两个这么一般的。

主要因为,他在我眼里实在是不太像人。

其实也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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