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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四章打扮小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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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程远带着自己的侄子郑明伟一出车站,就看到了两个人群中耀眼的存在。

景芳玲长相一般,可她会打扮。

常言道,这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

景芳玲第一次感觉到那么多人的注视,她害羞极了,恨不得金薇薇将她全部挡住。

金薇薇笑着跟她说:“怕什么?自信点,你很漂亮的,芳玲!”

“郑叔叔!”

远远地,看到出站口的郑程远,她扬起手,朝他挥了挥。

郑程远带着侄子郑明伟走了过来,郑明伟是个典型的东北汉子,长得五大三粗的,国字脸,浓眉大眼!

“你就是我老叔说的金薇薇同志吧?真是人不可貌相,你好你好,我叫郑明伟!”

郑明伟上来就握手,金薇薇从善如流,尽管她不太习惯,也学着郑明伟的样子,跟人握了握手,景芳玲低着头,她现在面对异性,还是放不开,甚至不敢跟人对视,这也是金薇薇不建议李桂花现在就催着她结婚的原因。

时间是最好的伤药,很明显,景芳玲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来疗伤。

“郑叔叔,郑大哥,你们肯定还没吃饭吧?我找好饭店了,我们先吃饭!”

今天已经跟任和美说好

了,等他们吃完了饭,再去跟见任和美。

一路上,郑程远都在跟金薇薇说话,郑明伟的性格跳脱,郑程远瞪了他好几眼,他不自知,一个劲地问金薇薇:“金薇薇同志,这儿为什么叫做鲜花之城呀?”

“金薇薇同志,你一个女人,怎么想起来做罐头生意的?”

“金薇薇同志,听说你男人是当兵的,这样你也能做生意吗?”

郑程远实在是听不下去了,直接拽了郑明伟一把。

景芳玲忍不住偷偷看了郑明伟好几眼,这是她见过话最多的男人,比个男人还要话痨,那张嘴巴,从见面到现在,一刻也没闲下来过。

“那个,郑大哥,你总是金薇薇同志、金薇薇同志这么叫我,怪不好意思的,你要是不嫌弃的话,你叫我金薇薇,或者是薇薇也行!”

郑明伟拉开他叔叔的手,笑眯眯地凑上来:“我也是这么觉得!薇薇呀,我们今天要去见的那个明星,真人跟罐头上的样子,是一样的吗?”

金薇薇看了一眼郑程远,她对郑程远的第一印象极好,没想到他这个侄子却这么的……二三十岁的人了,这性子,跟十几岁的青年差不多。

好不容易到了饭

店,饭桌上,郑明伟一看到那盘鲜花做出来的菜,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我这会儿算是知道了为什么叫做鲜花之城了!真的是鲜花呀,我这是小刀拉屁股,开了眼了,这花还能做成菜呀?”

郑程远气得一脚踩在郑明伟脚背上,郑明伟疼得龇牙咧嘴,总算是闭嘴了。

吃完饭,金薇薇带着他们去玻璃厂的家属楼,到了任和美家里,金薇薇总算是能理解为什么郑明伟的性格如此……开朗,而身为叔叔的郑程远却对他很宽容。

因为郑明伟是摄影师!

荷塘边上,郑明伟手上扛着机器,瞬间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景芳玲眼珠子都差点瞪出来了。

郑程远无奈极了,他小声跟金薇薇说:“他呀,现在是一个地方电视台的摄像师,无双的那些海报、挂历都是他拍出来的!这次来呢,我就想到了他,你别看他成天嬉皮笑脸、四五六不着调的样子,他在我面前,算是收敛的了!”

金薇薇想到能剩下一大笔摄影师的费用,立马说道:“郑叔叔,别说他爱说笑,他爱蹦迪,我也陪着呀!”

“蹦迪?”

金薇薇急忙摆摆手:“我,我看报纸上这么说的!

景芳玲挪动着小步来到金薇薇身边:“嫂子,他真的是个摄影师吗?”

金薇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这装不出来的,等会儿我们就可以看看成品了!”

任和美很配合,等拍摄完成,郑明伟指着她脚上的一处淤青:“同志,你脚上这块淤青还是处理一下的好,还有你身上那些,都好好处理一下吧!”

闻言,任和美急忙藏起身上的淤青。

金薇薇脸色一沉,她想到自己初次见到任和美,便是在这里,碰到了她那个老公,把她推到了荷塘里面,发现有人,直接抛下她就走了。

如果不是他们发现,任和美很可能死在荷塘里面!

郑程远着急去看成片,金薇薇则来到任和美身边,帮她穿上衣裳,带着她走到一处阴凉的地方坐下来,递给她一壶水:“是他打的吗?”

任和美没有隐瞒金薇薇,她叹了一口气:“我生不出孩子来!我们结婚好多年了,可你看我,我到现在,肚子都没有动静,他家里催得急,这我也能理解,他就是喝了酒以后,被人说了两句……没关系的,谁家夫妻不都这样吗?”

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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