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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章 新型传销的恐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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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突击审讯开始了,面对着吴磊科,老洪直接把靓仔周搬了出来。

“你还不知道吧,京海那边的周云律师花了很长时间很多钱来收集你这边的证据报案。”

听到这话,吴磊科很是不理解道:“周云?我知道他,是京海那边的一个网红律师,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老洪一脸自然道:“当然是因为有人找他了啊,他一个律师,别人花钱他自然要接案子的。”

“你们搞的太大了,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充值后人家父母想退费,结果不给退也就罢了,还让人家想上哪告上哪告。”

“那人家只能找周律师了。”

“结果正常告你们还不一定告的赢,那周律师也没办法。”

“如果你们做的合法也无所谓,但是你们把一个游戏搞成了传销,那就没办法了,坦白的说,现在你招不招供都没事。”

“我现在手头的证据已经足够零口供办案了,你明白吗?”

这种家长不只唐碧蓉一个,在京海还有很多,所以老洪这么说对方也不可能联想到唐碧蓉身上。

再说了,有周云在,其他人根本吸引不到任何火力……

毕竟这位吴总要是真的坐牢了,靓仔周可是会去监狱探视的,因为对方肯定会在京海坐牢。

到时候靓仔周随便找个理由就能去见人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仇恨真的可以说稳的惊人,谁来也抢不走……

而周云的案子同样是老洪最喜欢的,证据非常充分,都不用和嫌疑人废话。

你不想说是吧,那没事,不强迫你,不说就不说,直接零口供办案。

当警察的其实也不想在那个审讯室把人问过来问过去,很麻烦。

但那是没办法,很多案子是必须从口供上来打开突破口才行。

吴磊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闹了半天,就是因为这个周云的原因?

尤其是老洪这人现在极其的恶趣味,他还专门把周云如何费尽心思来收集证据的过程都说了说。

这其实也不能怪老洪,这都是靓仔周的要求。

周某人认为,既然把对方送进去了,那就得让对方知道是谁送进去的,怎么送进去的,不要怪其他人。

以后进去探监的时候也能知道,不然到时候沟通起来没什么意思。

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周云的精神状况其实也稍微有那么一点点问题。

不过现代社会,真要说起来,大部分人其实都有那么一点心理问题的,有很多人都会莫名其妙产生过自杀心理……这不是瞎说,是真的有调查数据支撑。

吴磊科在那里愣了半天,尤其是他听到对方为了收集证据,特意在一个区的学校那里办普法宣传,一个又一个的学校来回跑的时候,整个人都懵逼了。

“这个周云,他是不是有病啊?”

“别人给了他多少律师费啊,值得他这么做?”

不理解,吴磊科是真的不理解,在他看来,律师作为一个服务业,别人给多少钱你干多少事。

但是那个周云就像是和自己有仇一样,真的可以说费尽了心思,那么多的学校一个又一个的跑遍,为此还搭上了人情。

他到底图什么啊?

眼瞅着吴磊科的心灵防线已经完全破碎,老洪再次开口道:“好了,现在我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这冷不丁的一句话出来,吴磊科已经完全没了抵抗的心思,哭丧着脸道:“吴磊科……”

“你别问了,我都说,但我以前真的不知道这就是传销啊……”

吴磊科进行了详细的招供,老洪主要问的是,他们这个公司里那些具体人员的负责工作。

这个罪是不抓参与者的,只会抓组织领导者,毕竟罪名就叫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一般是抓这三类人。

第一是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这个很好理解,谁组织的,谁策划的,谁是领导,那就抓谁。

第二是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这个感觉不太好理解,但其实也容易。

传统的传销中,一般都会有那种管理头目以及负责协调的人,那种很容易认定,而在这种新式的传销中,则需要加以详细的区分。

但最起码这个公司一些业务部门的管理者肯定是跑不掉的。

比如游戏策划部门,这种情况下的策划领导根本不可能跑掉,你说你不知道,结果你一手搞出了传销系统?

第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这个就很好理解了,发展下线嘛,总要到处去宣传。

总得来说,像是一些纯粹的事务性部门是没什么问题的,比如游戏的客服部门,比如财务部门这种。

审讯在同时进行,吴磊科说自己不知道这是犯罪,但随着审讯的加深,很快游戏策划部门的一个领导直接招了。

或者说他在被抓之后就很快查清楚了,因为这人有过前科,组织传销活动的前科。

曾经因为组织传销活动被判了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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