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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章 我喜欢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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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令知道自己要走。

余令没敢告诉老爹,不想在这个新年即将到来的日子给他老人家添堵。

就算要说,那也要等到离开之前。

此时不适合……

这个感觉很惆怅,身在三边总督的管辖下,他的话就是军令。

大小官员,只要吃为官这口饭……

他的话拒绝不了。

曹毅均休息了一晚,走的时候背了一大包馒头。

他走后余令才从顾全那里得知这家伙竟然是一个千户。

还是锦衣卫的千户。

顾全说,这个锦衣卫的千户他跟着三边总督是为了帮总督搜集军情和整理消息的。

可能是对锦衣卫先入为主的观念作祟。

余令觉得他的怀里有圣旨。

再度拿起军令,余令又细细的琢磨了起来。

军令说的很清楚,在明年的八月份出发去归化城就行。

这一点和曹毅均说的不一样。

老曹说蒙古人很着急。

根据信使传回来的信息,顺义王希望在明年五月之前拿到这笔钱。

可总督的信里却告诉余令别着急。

两者说的不一样余令能理解,因为曹毅均没看过总督的信。

怕余令不明白蒙古的局势,三边总督刘敏宽特意写了一封信。

用最简单的话语给余令进行了一次科普。

他在信里主要是围绕着三娘子来说蒙古的事情。

他说,自俺答汗去世后,蒙古草原各部已经有了自立为王的分裂趋势。

是她三娘子以“转房婚”习俗维持了局面。

第二代顺义王,第三代顺义王,都在她的维持下和大明交好。

这点倒是和苏怀瑾讲得对上了。

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表面上是俺答汗部对明朝称臣了,双方进行了互市,敞开交易之门。

实际上,朝廷每年交给俺答汗部一定的钱财。

这个钱就称为“市赏”或“岁赐”。

粗鲁的理解就是保护费,说的再直白些就是像北宋时给辽、西夏缴纳“岁币”是一个道理。

如今土默特手握大权的三娘子死了。

土默特部下的大小部族并不服从卜石兔的管理,已经有了另起炉灶的意思。

顺义王卜石兔知道,也着急。

所以,他才在明年还没到的情况下要钱,时间还催的急。

有了大明的岁赐,他就能用这笔钱来巩固的他的势力。

刘敏宽在西北这边跟草原人打了这么多年,自然知道这些。

岁赐的钱,是朝廷的政策,他刘敏宽不敢多说什么。

但送岁赐的时间,刘敏宽就具备了决定权。

只要明年的岁赐在明年的年底前送达,就不会有问题。

就不算违背当初制定的协议。

所以,刘敏宽告诉余令不要着急,八月出发就行,然后涉冰过河,去归化城。

余令知道,刘敏宽是故意的。

他在等,等土默特乱起来,只要他们乱起来,大明这边就会受益。

越乱受益越高。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草原部族之间的“江湖”是最直接也是最可怕的。

生活习俗决定了他们的做事习惯,一旦纷争起……

他们就会采用最直接的办法——杀!

他们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血脉最高贵,都想成为整个部族的大英雄。

十二个部族之间谁也不服谁。

他们当初怕三娘子,可不怕如今的顺义王。

可能知道这趟差事苦,三边总督给的权限很高。

三百人的队伍是基本要求,由武功卫所提供兵士。

如果不用卫所,自己家的家丁也可以随行,家丁人数不算在三百人的人数内。

这是第一个权利。

出关路途,这五百人由路径上的各县,各府提供粮草。

等到了土默特部和大明的交界区,由榆林卫提供。

这是第二个权利。

这点倒是很不错,若不解决粮草问题,三百人的队伍就得找五百人的后勤。

人数一多,问题就多。

第三个口子是最大的。

不让顺义王涨岁赐,还不能有损大明国威,在不损这两者的前提下,可以放胆做事。

这也是三边总督的承诺。

人数够多,权力也够高,可余令还是不放心。

思来想去,余令决定还是去卫所一趟。

好好地把军户种类翻一翻,看看能不能找到研究火器的匠人。

跟异族打交道,没个压箱底的手段实在不放心。

“小柿子得带上,她懂蒙古语;东厂的人也得带上,手段够黑,心够狠,如果锦衣卫的人也在就好了……”

“茹让这次不能去,他去了长安就会有问题,所以,王辅臣可以替代他的位置,吴秀忠为他的副手......”

余令揉着脑袋,识字的人太少,人手不够啊!

如果锦衣卫和东厂的人都在就好了。

余令就准备做点大事,虽然不能干掉顺义王,也不能让他们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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