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 章 我们是穷人家的孩子
余令带着战获回来了。
六百多匹马,六百多匹的马背上还驮着六百多头死羊。
如果不是害怕被人堵在草原回不来,余令甚至想把他们的羊群赶回来。
这个想法很诱人,也很危险。
进入城里之后余令开始算账,通过各小队长统计上来的火药用度,余令吸了口气,打仗太烧钱了。
二百两银子不见了
余令现在就在想这些马能卖多少钱。
如果战马卖不上钱,余令决定下次如果再做这个活的时候就仔细点,把尸体聚在一起后慢慢的挑拣。
这一次做的有点粗鲁。
钱谦益围着战马转了一圈后脸色有些不自然。
马背上驮着被敲死的羊,在羊的上面还盖着一层又一层的羊皮衣。
望着那脏兮兮都要包浆的衣裳。
钱谦益脑海里已经自动生成了一幅画。
在草原的某个地方,一个部族被余令所灭,余令把所有人聚在一起,把那些人的衣裳全部扒了下来。
钱谦益其实只猜对了一半。
在草原,能穿一张上等羊皮衣衫的那都是青壮,其余的人是不可能穿这么好的羊皮的。
就跟在大明一样
不是所有人都能吃得上麦子面馒头的。
大明百姓以为草原人顿顿吃羊肉,草原人以为大明人顿顿吃麦子面。
青壮身上的好皮衣余令的确全部拔了下来,这一点钱谦益猜得一点没错。
他唯一没猜对的就是余令白做了别的。
余令把砍下了所有人的脑袋,摆了一个小山。
人数太小,算不得京观。
可夸功的行为又不能不做,这年头做事要么不做,要么做就直接做绝。
谈不上残忍不残忍,余令想的很明白。
如果自己输了……
他们也会毫不客气的拿走余令身上的盔甲。
从他们背信弃义坑死马林将军的那一刻起,这件事已经没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了。
他们做的这事比余令更过分。
所以,礼尚往来就更好。
“凉凉君,知道你不喜欢俗物,这一颗宝石你别嫌弃,这是从首领头上摘下来的,你拿着,当个镇纸也挺不错的!”
钱谦益接过去了。
他这一生已经不缺钱了,但这种东西他知道他得拿。
余令的心意不能辜负,这也是将士们的心意,这也是军里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会有人说你擅起边关之祸!”
余令毫不在意,一边卸甲一边看着钱谦益笑道
“凉凉君,炒花已经和建奴成了联盟,这个事他们不知道么,对了,让你为难么?”
钱谦益笑了笑,淡淡道
“一群鸹貔!”
在这个时候,钱谦益不想去争论什么擅起边关之祸。
这个由头,只要和外族不和,这个罪名可以安在任何守将的头上。
这个时候余令不能倒。
钱谦益非常清楚自己是和余令在同一条船上的,别人说余令,也就是等于说他。
在辽东,余令就算把天捅破了,那也是他跟着余令一起搞的。
“任翰!”
“学生在!”
“去打听一下擅起边关之祸这个是谁说的,问出来后直接拿着我拜帖去找巡按大人,这么有能力的人呆在这辽东屈才了!”
钱谦益深吸一口气笑道
“沈阳城那边事多,骄兵悍将也多,我以翰林院的名义举荐他去沈阳吧,多事之秋当破格取才之!”
余令闻言搓了搓脸。
文人果然是杀人不见血,就跟那姜槐道一样。
大义在我,为你好也是我,你若不做,那就是不给脸了。
因为,我是在为你好啊!
余令觉得这个事情好玩,见这个叫做任翰的学子要走,余令大方道
“跑腿辛苦,一会儿自己去牵匹马吧!”
任翰笑了。
他本是翰林院的一小吏,平日的工作就是端茶倒水整理各种书籍,日子不说多好,凑合一下能过。
他是年轻人,他和所有年轻人一样喜欢马,喜欢好马。
一匹战马,没有任何年轻人能拒绝。
他在翰林院工作,这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别看是小吏,出门在外大家见了都是以礼相待。
可俸禄不怎么高。
月俸禄三两银子左右。
在京城,一匹河州马的朝廷售价为?十两银子,这个价格其实不高,但这个价格很多人买不到。
至于西域马,草原马……
这两个地方的马就更贵一些,官方售价为?十五两银子左右。
这个价格同样买不到,和你有钱没钱关系不大。
朝廷的售价是这些,不代表你可以买得到。
余大人带回来的是战马……
战马的价格就不是十几二十两的价格了,马也是分等级了。
战马虽然不是宝马,但好东西它就是好东西的,是改变不了的。
如今,自己圆梦了,还是战马!
任翰喜滋滋的走了,他决定,为了这匹马,为了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