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都想发皇帝财
接下来的几天里,张敏没有过来蹭饭,红姑娘也没有过来要钱,似乎一切都恢复到了刚来出云城的模样云策以每天读一千斤书的速度读完了《霍王传》。
等他看到寿岁六百年,终于死掉的霍王被人抬进了燕然山陵墓,等十数万斤重的断龙石彻底将霍王与世人隔绝之后。
当时的汉皇刘寿下令举国欢庆三日。
云策仔细看了书,确实是举国欢庆了三日,而不是什么举国哀悼三日。
如今的大汉版图,其实就是霍去病带着兵马打了足足五百年才奠定的,这个在战场上待了五百年的人临死之前,没有一个晚辈给他送行,距离他血脉最近的一个亲人,也在八十三年前去世了。
看史书,其余人都觉得霍去病真的挺惨的,活了那么长的时间,却没有保护住自己的子嗣,所以,史书在最后告诫世人,人一一不可求长生!
云策觉得这句话很对,云临川活了一百来岁,他已经觉得苦不堪言,如果云临川也像霍去病一样活五百年,他断定,自己的一生将是奉献的一生,也将是没有自我的一生。
所以啊,人不要活太长,把养自己的人安稳送走,把自己养的人平安养大,自由自在的过几年轻松日子,等有一天发现自己控制不住水火的时候,就要赶紧死,早死一天就能多获得一份怀念。霍去病就是活得太长了,才让他这样一个绝对伟大的民族英雄变成了总是不死的老贼。
云策还借阅了很多对霍王的研究文献,其中最让人迷惑不解地是,霍王当时为何不杀刘寿自立为皇。按理说霍王是绝对能做到这一点的,而且,在过去的五百年中,霍王杀了三个汉皇,每回杀掉汉皇,他就会扶持起来另外一个汉皇,从无例外。
“是啊,霍王为何不杀汉皇自立?”
冯安收起刚刚包装好的礼物,疑惑的附和道。
“或许是他不喜欢当皇帝吧。”
粱昆随便给了一个答案,他总觉得死去的人就该待在坟墓里,死掉了,就不要给活人制造新问题。从这两个大汉标准的读书人口中,云策得知,霍去病在大汉人的口碑并不是很讨喜,只是因为他为这个世界干的活太多了,很多事情没办法绕开他,这才不得不在写史书的给他留一个位置。
看看霍去病在大汉的模样,再回忆一下他在地球的记录,好像也差不多。
英雄都是得用于一时的,一条好汉最好是救驾完毕之后,刚刚得到黄帝赏赐,就喝酒喝死,这样的话,史书会记录他,皇帝会赞美他,百姓会怀念他。
冬日里,出云城下雪的概率太大了,只要有一片云彩从高良山那边飘过来,出云城就一定会下雪,雪总是会落在城里,跑出城墙范围之外,就会惊奇的发现,城外一片雪都没有。
冯安把铺设在桌面上的礼物全部用丝绸或者衣树皮布包裹好之后,就对云策道:“目前,出云城现如今有两个职位可以供你这个刚刚武比胜者选择,一个是出云州城主府属下的快马班头,一个是出云州刺史府粮草押运押司。
前者负责抓贼,后者负责保卫,算不得好差事,可是呢,都是实权职位,毕竞,这两个职位要的是真材实料的人,你担任这样的职位最好。”
云策有些不情愿的道:“就没有那种不用干事情,拿钱多的职位吗?”
粱昆点头道:“有,不过,轮不到你。”
“就没有别的可以挑拣了?”
“有,狱吏。”
“不要跟我扯这些抓人啦,守卫啦,还有狱吏这样的职位,你应该知道,我的朋友不是反贼,就是心怀不轨的叛贼,干这些活计容易被拉到贼窝里。”
“那就只好去守烽燧,或者去守军方草料场,哦,出云城附近还有一个当年刘襄大将军给皇帝建造的皇家猎场,你要是去那里当管事,也可以的。
这几个地方,不用花钱。”
云策几乎没有想,就直接道:“我选皇家猎场。”
冯安瞅着云策道:“那地方距离出云城两百里靠近高良山,是一个野兽横行的地方不说,还听说那里从来就没有安稳过,死了不下三任管事,攀星楼的人查过后,说是斩杀了一头精怪,以后会没事。可是,这事的可信度不高,那个地方依旧危险。”
云策笑道:“我曾亲眼见过他们是如何斩杀猪王,跟熊王的,他们的话还是可信的。”
粱昆道:“那个地方自修建好直到现在已经六十余年了,顶着一个皇家猎场的名字,却从未有皇家人来过,太荒凉了。”
云策瞅着冯安跟粱昆无声的笑了一下道:“我们又不是奔着当官去的,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把时间熬够,拿到上造爵位,然后呢,我们就要去出发去长安了,要当官,也是在长安当官才有那么几分意思,在这出云州,就算是当上城主又如何,还不是被出云州刺史压的抬不起头?”
娥姬点头道;“听郎君的,我们去皇家猎场。”
冯安见云策主意已定,就拿了几样礼物跟粱昆离开了,虽说去皇家猎场当管事不用送礼,冯安还是觉得带上礼物比较好,礼多人不怪嘛。
天黑的时候,雪下的更大了,一个小时前天边还有一点薄曦,雪一下,就把这点光亮也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