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文字游戏!无聊!
周叙白一把按住他,镜片后的目光平静如水。“别动。让他说。”
林默也看到了那条评论,他非但没生气,眼睛反而亮了。就像一个武林高手,等了半天,终于盼来了一个能过两招的。
“哎,这位‘法理的守望者’朋友,说得很好。”林默对着镜头,笑呵呵地把那条评论念了出来,“逻辑严谨,法条清晰,一看就是专业的。”
他这么一说,直播间里一些被带了节奏的观众也开始动摇了。
【好像……他说得也有点道理?】
【确实,说人家菜像肥皂,是有点过分了。】
“法理的守望者”似乎很满意林默的“认可”,立刻又发了一条。
【过奖。法律是严谨的,希望大家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煽动民众情绪。】
“好一个‘煽动民众情绪’。”林默脸上的笑容不变,但眼神却锐利了些许,“那我们就来聊聊,法律的准绳,到底应该怎么量。”
他伸出一根手指。“首先,我们来界定一个核心问题:消费者在公共平台发表的,带有主观感受的差评,算不算‘捏造虚伪事实’?”
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把问题抛给了所有人。
“我举个例子。”林默拿起桌上的一杯水,“我说这杯水是温的,你可能觉得是烫的,他可能觉得是凉的。‘温’、‘烫’、‘凉’,都是主观感受。难道因为我们的感受不同,就有一个人是在‘捏造虚伪事实’吗?”
“同样的道理,‘好吃’、‘难吃’,甚至‘吃起来像肥皂’,这本质上是一种个人味觉体验的化描述。它可能夸张,可能尖酸,但它属不属于‘事实’的范畴?我认为,它属于‘观点’的范畴。”
“法律保护每个人发表观点的自由,哪怕这个观点很烂,很刻薄。法律要打击的,是捏造‘事实’。比如,这个博主如果说,‘我亲眼看见这家餐厅后厨有老鼠’,但他其实没看见,这就是捏造事实,是诽谤。但他说菜难吃,这是观点。两者有本质区别。”
一番话,深入浅出,把复杂的法律概念拆解得明明白白。
直播间的风向瞬间又转了回来。
【卧槽!流氓律师牛逼!我悟了!】
【事实和观点的区别!学到了学到了!】
【那个守望者呢?出来走两步啊!】
“法理的守望者”沉默了片刻,似乎在组织语言,然后又发出一条。
【强词夺理。即便属于观点,但该观点对餐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也是事实。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同样构成商业诋毁。】
“问得好!”林默仿佛就等着他这句话,他打了个响指,“这位朋友,成功地把问题带入了下一个层面。那么,是不是所有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差评,都构成商业诋毁呢?”
“我们再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批评的权利。如果一个差评,只要造成了商家损失,就要赔偿,那《消法》赋予我们的这个权利,还有什么意义?岂不是一纸空文?”
“法律和法律之间,不是打架的,是互补的。当《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法》在这里看似出现了矛盾时,我们就要寻找一个平衡点。这个平衡点是什么?”
林幕顿了顿,目光扫过镜头,一字一句地说道:“是‘主观恶意’。”
“餐厅需要证明的,不是这个差评给他们造成了多少损失,而是要证明,这个博主在发表差评时,存在着‘恶意’。比如,他是收了竞争对手的钱,故意来抹黑的。或者,他本人跟餐厅老板有私仇,借机报复。如果不能证明这一点,那么,即便他的差评再难听,再夸张,那也属于消费者行使批评权的范畴。”
林默靠回椅子上,双手一摊。“所以,这个案子的关键,根本不在于那块东坡肉到底像不像肥皂,而在于,这个博主的心,是不是黑的。要证明别人心里想什么,那证据标准,可就高了去了。”
他这番庖丁解牛般的分析,彻底把“法理的守望者”给架在了火上。
对方的逻辑链被林默一环一环地拆解,最后只剩下了苍白的法条。
直播间里,已经没人再支持那个“守望者”了,全是催他出来对线的。
【守望者?怎么不守望了?断网了?】
【别是哪个法学院的学生,刚背了两个法条就出来装大神了吧?】
【哈哈哈哈,被流氓律师按在地上摩擦,连句整话都说不出来了。】
胡涛在后面看得目瞪口呆。他第一次发现,原来语言的交锋,可以比真刀真枪的干架还刺激。看着那个不可一世的“守望者”被林默用逻辑和法理逼到死角,哑口无言,他心里竟然涌起一股莫名的爽快。
这比他自己骂赢了架,还过瘾。
陈麦站在一旁,眼睛里闪着光。他飞快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林默的每一句话,每一个逻辑节点。
终于,“法理的守望者”在沉默了足足五分钟后,发出了他在这个直播间的最后一条消息。
【你这是在玩弄文字游戏!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