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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章 希望妍书永远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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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上生活宁静,那天之后,季妍书和江云深没怎么出门。

婚假最后一天,江云深打算陪媳妇儿去赶海,留下一点新婚的美好回忆。

这是季妍书最喜欢的活动,第二天天没亮就起床。

江云深出去跑步还没回来,她洗了脸,就在厨房做早饭。

最近一直没机会下厨,吃的喝的都是江云深做好了,端上桌,她等着吃就行。

过了几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在江云深归队前,季妍书也想给他做点吃的。

家里吃的东西不多,季妍书做了番茄鸡蛋疙瘩汤。

早上吃一碗,身体暖乎乎的。

既顶饱,又有营养,味道也很不错。

最最最重要的是,做法很简单,不需要煎炸烹炒,江云深回来就能开饭。

吃了早饭,就能出门赶海。

考虑到江云深的饭量,季妍书又给他蒸了两个馒头,再泡了杯麦乳精。

季妍书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但这会儿却觉得,让江云深去吃食堂挺好的。

食堂吃的种类多,营养丰富,训练才能跟得上。

他的工作特殊,没有好的体格是不行的。

吃食堂最好。

住宿舍也最好。

作息规律,才不会影响训练时候的状态。

等江云深跑步回家,季妍书的早饭也要出锅了。

她扎着低马尾,身上穿着长衣长裤,一看就是做好了赶海的准备。

江云深忍俊不禁。

媳妇儿真的好喜欢赶海,都不赖床了,比闹钟还好使。

空气里飘荡着浓郁的饭菜香,江云深的心情也跟着飘上了云端。

和妍书结婚过日子的感觉真好。

想从身后抱一抱她,可他身上出了汗,怕蹭到媳妇儿身上,只能打住这个念头。

季妍书:“去洗手,然后来端疙瘩汤。”

汤很烫,江云深也怕媳妇儿烫着。

叮嘱道:“你别动,我来弄。”

季妍书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把疙瘩汤盛到碗里,放在原位没动。

她很怕烫,端热菜热饭需要垫块厚毛巾。

江云深手上有茧子,很多时候轻轻松松就能把饭菜端走。

这个活儿,就该让他干。

季妍书心想,她可不是心疼男人,恨不得包揽所有活计的女人。

上辈子她也经常使唤周珩,让他干这干那,做饭的时候还要他打下手,说不定他心里早就憋了股怨气。

后来徐慧芳不上工,把家务活全包揽了,没让他动过手。

在周珩心里,估计这也是徐慧芳的优点。

而她这个喜欢使唤人的,也就成了大家嘴里的作精、娇气、不适合当媳妇……

季妍书摇了摇头,把讨厌的人抛出脑子。

她就是这个脾气,看不惯她的人可以不跟她来往。

一边和她交好,一边又在背地里埋汰她,那是有些人犯贱!

她一点问题也没有,没必要用别人的错误反思自己。

江云深洗完手,一次性把两碗疙瘩汤端上桌。

然后又来接季妍书手里的活。

盘子里装的馒头,泡的麦乳精也都送到桌子上。

再夹了一点开胃的酱菜。

动作麻利,表情自然,不像季妍书每次端了烫的东西都要摸耳朵,龇牙咧嘴缓很久。

两人面对面坐着吃饭。

季妍书吃饭不算慢,但今天的疙瘩汤有点烫,她只能一手拿着筷子,另一手拿着个小勺子,小口小口地吃。

江云深一边吃,一边看媳妇儿。

看她对着疙瘩汤吹气,然后又试探着喂进嘴里。

动作斯文得不得了。

反观他自己,拿着筷子搅几下散热,就能大口大口地吃。

真像贺远说的那样,妍书是仙女,他们是野人。

季妍书吃着自己的饭,不忘提醒江云深,“把馒头也吃了,赶海需要体力,一会儿提东西什么的,得由你来干,我只负责捡。”

江云深点头,媳妇儿是女孩子,他不提东西谁提?

掰了块馒头,往里边夹了点京市带来的酱菜,递给季妍书。

“你也多吃点。”

一碗疙瘩汤就够季妍书吃了,但酱菜是婆婆带来的,她不想辜负了长辈的心意。

让江云深先吃两口,“我尝尝个味就行,要是吃撑了会很难受。”

江云深可以吃媳妇儿剩下的,但不能让媳妇儿吃他吃过的。

真这么干了,他还是不是男人?

“你先吃。”

把吃的送到季妍书的嘴边。

季妍书不跟他客气,就着男人的手吃了两口。

然后就不吃了,让江云深解决。

要是以前,她也做不出跟人共吃一个馒头的事。

但她和江云深喜欢接吻,只要吃相别太难看,季妍书就能接受。

江云深有洁癖的人,都能吃季妍书吃过的东西,之前还被田小梅打趣,他这是遇到真爱了。

只有相爱的人,才能彼此包容。

要是不爱,对方呼吸可能都觉得烦人。

吃过饭,江云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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