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23章第二十三章
“我建议你换个名字重新写求职信。”
江明熙忍笑说:“我猜,你现在的名字已经上了很多家外企的黑名单。“肥仔耷拉着脑袋,臊眉搭眼地点头,原先那股为江明熙指点江山时的神采飞扬早已消失无踪。
他粗糙的手指无意识地搓着衣角,整个人像是被霜打过的茄子。“你若信得过我,这求职信,我替你写。”江明熙声调平稳,目光扫过摊位上那些搪瓷制品,在阳光下泛着冷硬的光泽。“买来的终归不保险,自家亲戚总不至于坑你。”肥仔顿时喜形于色,一双小眼睛立刻亮了起来,脸上的肥肉都跟着颤动。他急切地往前凑了凑,几乎要撞到摊位上摆着的搪瓷炉子。他吃够了贪小便宜的苦头,这回痛定思痛,咬牙对江明熙道:“只要你能写出一封挑不出错的求职信!我出两块钱作酬劳!“说着从内袋里摸出个破旧的钱包。
没成想,这位表舅公竞是个热心肠,豪爽地一摆手,袖口露出一截清瘦的手腕:“亲戚之间,谈什么钱?外甥的事,我哪能收钱?”肥仔大为感动。
他用袖子擦了擦额角的汗,暗忖老话果真不假:天上雷公,地下舅公。他赶忙就近摊位买了上好的信纸,那纸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乳白色。然后他又借来一支钢笔,小心翼翼地将自个儿的小火炉挪到一旁,腾出那张摇摇晃晃的木桌。
江明熙执笔在手,笔尖在阳光下闪着微光。她对着素白信封凝神片刻,然后镇定落笔。笔尖划过纸面,发出沙沙的轻响。
肥仔屏息静气在一旁瞧着,双手不自觉地握成了拳。只见他这位表舅公目光沉静如水,运笔如神,一行接一行流泻出优美匀称的花体英文,字母大小如一,词距均匀,竟似印刷一般。他虽不识英文,却懂好坏。自己那封求职信费尽力气誉抄十几遍,写得手腕发酸,才勉强描出个形似,此刻见表舅公笔下自然灵动、精气饱满的字迹,才惊觉自己摹的那份是何等呆板僵硬。
肥仔敬畏的看着这些华丽的花体字,越看越眼熟,旋即突然恍然大悟。一一这不就是那个二手书店老板用来做门头广告的范本么!他当时一眼相中,可惜书店老板狮子大开口,竞要开价10元!他当时就急着跳脚,骂这人抢钱。
老板白了他一眼,然后说,这封信的主人是什么英国贵族,一个什么什么爵士,反正是个名人。既然是名人了,他的墨宝自然也是不同凡响的,只卖10元钱已经很亏本了。
肥仔一直疑心是老板编谎坑人,此刻见表舅公竞写得这一手好英文,再也按捺不住好奇,搓着手问道:“表舅公,您这英文是打哪儿学的?”江明熙落下最后一笔,笔尖轻轻一提,才抬眼答道:“侥幸曾随一位英国绅士学过些时日。”
她声音平静,目光却仍流连在信纸上。
她挑剔地看着自己写的信。越看越不满意。在车上,刘易斯毫不藏私,倾囊相授,奈何时间有限。江明熙其实也只是在车上尝试着默写了一些诗。她现在掌握的词汇量少,也只会最基础的语法,导致整封求职信遣词造句都相当简单,她只能尽力多加引用名人名言和古诗,希望能让外国佬觉得求职者拥有较高的文化素养。
至于字迹么,她同样也很不满意。
想起刘易斯先生行云流水般的漂亮花体字,再看看自己呆板僵硬的生涩模仿,江明熙就有种想要撕掉重写的冲动。
但是她也知道,她现在能力有限,就算撕掉重写她也写不出来更好的了。她只能在心里打定主意,等到了上海,租好房子,她第一件事就要想法子去大学蹭外语课。
“教您英文的那位先生,是贵族不成?"肥仔急切的追问打断了她的思绪,他身子前倾,眼睛里闪着好奇的光。
刘易斯是不是贵族?
这个他没说啊。
她也没问。
她当时哪有那种闲工夫!
“应该不是吧?”
江明熙不确定地说:“他虽然坐的头等舱,但是很平易近人,还会英语法语德语等好多种语言,还能写拉丁文,他还信仰天主,应该是个传教士吧。”江明熙上辈子见过的有钱阔佬,哪个不是鼻孔朝天的,还有一些满清的遗老遗少,都民国了还端着架子让人跪下当狗。肥仔这下肯定,那个书店老板果然是在坑人!至于传教士教人学英语,这也是很常见的情况。如今很多人的英语都是在传教士的学校里学会的。这些远道而来的传教士,虽然其中也会有鱼肉百姓草菅人命的人渣,但是其中也有真正的品德高尚信仰坚定的真信徒。
于是他一脸羡慕道,声音都提高了几分:“我有个族兄,就是跟了个虔诚的传教士,从小背诵圣经,学了一口地道的福音派英语,蒙天主保佑,他从教会学校毕业后,就在英国人地头上做起了鸦片走私,赚得盆满钵满,还讨了个洋婆娘做老婆。"他说得眉飞色舞,仿佛那辉煌成就也有他一份似的。江明熙:…….”
……她觉得,洋人的天主应该不会保佑这个。而且这对那传教士而言,恐怕绝非好事。
不过,她转念一想,是英国人先用鸦片祸害了华夏,来而不往非礼也,这位族兄也是遵从了华夏民族的优良传统。
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