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离婚咨询,做不完的离婚咨询
京海,周云还不知道老洪那边已经把人抓了,他这会正在忙,忙着给教师队伍们做法律咨询。
他这样的律师,普通人平时根本见不到,现在好不容易能有这么一个免费的咨询机会,那大家肯定都得来咨询一下。
毕竟真的说起来,这年头谁家还没点难念的经啊,就算自己没事,那也可以帮着亲戚朋友问问。
而且一切都是合法合规的,名义这个普法宣传活动是以京海市律协的名义和新广区教育系统合作的。
所以做咨询的不单单是周云,还有振天律所以及其他一些律所的律师们。
这也是老庄的习惯,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次的普法宣传是周云发起的,是为了方便他做案子。
但既然是普法宣传,那肯定要符合形式,所以老庄直接给安排好了,绝对不能让其他人找到攻击周云的点。
此时此刻,新广区某个学校会议室内,周云正在挨个做着咨询。
其他那些律师倒是也有人去问问题,主要是周云那里不好排队,所以就去旁边来随便问问。
当然最后还是要去周云那里的。
周云这边,那案子可以说是五花八门,但主要还是以民事,尤其是婚姻和劳动纠纷为主。
“你是想问你们之间的离婚协议是吧?”周云看着对面的一个老师说道。
老师点点头:“周律师,我们是三年前离婚的,协议离婚,当时协议上写的很清楚的,他每个月要给我抚养费一千五。”
“然后如果他没有按期给的话,那就要支付违约金五万元,我现在想问的是,他现在已经有俩月没给抚养费了,你看我能不能去告他要这个违约金呢?”
周云闻言开口道:“这个首先我和你明确一点,没法告的,你可以主张让对方把俩月的违约金给你,但不能主张所谓的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关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规定,你和他要抚养费是可以被支持的。”
“但是,离婚协议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合同,所以哪怕你们有约定,如果以此来提起诉讼,那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这个违约金的。”
周云没有把话说死,只是说一般不会。
这年头法院的判决五花八门,时不时的就会冒出来一个莫名其妙的判决,这个他也没办法保证,所以只是说一般不会支持。
这里也是要说一下,离婚协议虽然看起来是个协议,但其不受民法典合同编的约束,而是要受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约束。
也就是说,它不是个合同,所以不能按照合同的规定来。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那以此为由,可以约定抚养费,但不能超出这个范畴,超出的部分是不会被支持的。
面前的老师闻言顿时道:“周律师,真不会支持吗?可是他自己同意的啊,他自己签字的……”
周云耐心地解释道:“是,他确实是自己签字的,是他的意思表示,所以你可以直接去和他要,但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不会支持,明白吗?”
老师在那里很不满意,一个劲的反驳,看那意思是要和靓仔周来辩论一番。
也不知道为什么,不是说歧视某个职业,就是像老师这个职业,有少部分群体的说教味很浓。
就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一些人,他们就总会想着给你说教。
就比如现在,明明对方是来咨询的,结果还要给周云这个专业律师来说教一下,就很奇怪。
对于这种人,周某人一般不会惯着,于是他花了十分钟的时间。
十分钟后,那个老师抹着眼泪从会议室离开,再也不说什么辩论的话了。
周云喝了口茶,随即道:“下一位!”
很快又有人进来了,还是离婚性质的案件。
“你是说,离婚协议里约定说孩子以后的彩礼等结婚费用由对方承担,如果起诉会不会被支持?”
周云下意识地又端起了水杯,这已经是今天上午的第六个类似案件了。
也不知道是谁和他们说的,离婚协议里什么都往上写,当然,写什么东西是他们的自由,但是,你这种内容写上去,法官看了都头大。
喝了口茶,周云还是解释道:“这个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的,理论上来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才有抚养义务,对于成年子女,一般来说是没有其他义务的。”
“彩礼这个,是要秉持自愿原则……”
什么叫自愿原则,就是说你做父母的愿意给,那你可以给,不愿意给,孩子也不能强要。
所以离婚协议里写这么个东西,那肯定是不会被法院支持的。
什么情况下会突破这个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呢,那就是大学生活费用这一块,有一些地方法院曾经判过。
就是说,虽然这个时候已经成年了,但上大学期间其实依旧没有经济来源。
那么这个时候,就算离婚协议里没有约定这个费用,那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依旧有可能判决另一方来支付一半的大学教育生活费用。
就这样,周云一个又一个的给出咨询,速度还是挺快的,因为他的经验丰富,很多时候甚至可以直接找出案例来给对方看。